索引号:412500/2025-01338 发文日期:2025-03-31 成文日期:2025-03-31
文号:炎政办发〔2025〕4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信息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3-31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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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政办发〔2025〕4号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炎机构: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炎陵县政府重点工作月督查评价考核制度〉的通知》(炎政办发〔2023〕4号)自2025年4月1日起予以废止。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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