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0 11:30来源:县交通运输局浏览次数:字体:[ ]

炎陵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经核查,截至2023年11月17日,我县共有15家经营业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拟注销的逾期经营业户台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上述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经核查,截至2023年11月17日,我县共有32辆营运车辆(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拟注销的逾期车辆台账)已逾期180天未按规定办理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审验手续,未按期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根据湖南省运管局《关于开展湖南省“两客一危”车辆基础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湘运管运政发〔2017〕50号)、《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撤销原批准”等规定。将该批车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在公示期内仍未办理相关手续,将予以注销该批车辆《道路运输证》。    

  特此公告



  炎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1:拟注销的逾期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明细

  附件2:拟注销的逾期车辆《道路运输证》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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