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李平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6 16:51来源: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浏览次数:字体:[ ]

炎常人发〔2019〕7号


  2019年8月30日,炎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决定

  任命:

  李平勇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陈新平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周楹辉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廖媛香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欧阳波同志的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周福平同志的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罗建群同志的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廖俊敏同志的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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