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霍红来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炎常人发〔2019〕6号
2019年5月23日,炎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决定
任命:
霍红来、罗 婷、周黄群、阳文英、项声羽、刘 琦、
马永清、李龙飞、黄科亮、余永红、刘云喜、李卫国、刘 纯、赵文强、张文英、朱懿丽、谢富华、吴家友、贺石羊、罗莉萍、曾爱梅、李家园、卢姣梅、周丽群、李明勇、荆晓琴、余泽庭、谭胜勇、刘会学、周赛先、唐丽红、谭 丽、张贤华、张 淼、朱辉云、孟 滢、王 锟、邓庆庆、潘成文、邓柔莉、尹 波、刘文发、廖 微、陈 伟、何立林、罗自嫱、刘方成、胡 英、李东阳、郭 风、罗永亮、马 玲、潘琼程、李小友、范立华、侯梅林、尹利华等57名同志为炎陵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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