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罗燕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炎常人发〔2019〕5号
2019年5月23日,炎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决定
任命:
罗燕翎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段玲燕同志任县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罗亚敏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段小文同志的县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罗燕翎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段玲燕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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