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罗燕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8 09:58来源: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浏览次数:字体:[ ]

炎常人发〔2019〕5号


  2019年5月23日,炎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决定

  任命:

  罗燕翎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段玲燕同志任县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罗亚敏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段小文同志的县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罗燕翎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段玲燕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19年5月23日


关闭本页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