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丽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炎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杨丽晴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炎陵县分中心副主任职务;
廖俊敏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
饶秋花同志任县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刘 林同志任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饶胜志同志任县公路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盘建军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炎陵县分中心主任职务;
陈 果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红艳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免去其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
刘海平同志的县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项勤花同志的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魏 敏同志的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谭林君同志的湖南天韵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陈遒华同志的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邱新平同志的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炎陵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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