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邱新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县委决定:
邱新平同志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万奇峰同志任县炎帝文化研究会办公室主任;
刘跃华同志任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和生同志任县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建平同志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免去其船形乡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廖俊敏同志任县教育局党委委员;
魏 敏同志任县广播电视台总工程师;
钟典华同志任团县委书记、县青联主席(试用期一年);
罗李翠同志任团县委副书记、县青联副主席(试用期一年);
陈扬立同志任县总工会副主席;
李芳林同志任县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吴新勇同志任霞阳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十都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刘海平同志任鹿原镇党委委员、副书记;
郭远宁同志任十都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罗剑锋同志任船形乡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霞阳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
阳子锡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职务;
饶秋花同志的县炎帝文化研究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尹胜科同志的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谢丽丽同志的团县委副书记、县青联副主席职务;
赵思渊同志的县总工会党组副书记、成员、副主席(正乡科长级)职务。
中共炎陵县委
2018年10月9日
关闭本页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