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谷兢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2 10:35来源:县人大办浏览次数:字体:[ ]

炎常人发〔2018〕2号


  2018年3月21日,炎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决定,

  任命:

  谷兢兢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唐松华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

  谭建良同志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免去:

  谭建良同志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周桥梁同志的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尹志发同志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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