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欧阳波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炎陵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欧阳波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炎常人发〔2018〕1号
2018年1月15日,炎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决定,任命:
欧阳波同志为炎陵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刘章平同志为炎陵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周福平同志为炎陵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罗建群同志为炎陵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陈新平同志为炎陵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廖俊敏同志为炎陵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兰华清同志为炎陵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粟博同志为炎陵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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