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忠东同志任职的通知 炎委干〔2017〕34号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据2017年7月31日株委干〔2017〕83号文件,经市委研究同意: 周忠东同志任炎陵县委委员、常委(挂职时间到2018年年底)。
中共炎陵县委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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