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饶祥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炎委干〔2017〕25号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据2017年4月1日株委干〔2017〕39号文件,经市委研究同意: 饶祥明同志任炎陵县委副书记; 夏胜利同志任炎陵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彭小中同志的炎陵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中共炎陵县委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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