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继承 李军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9 11:02来源:中共炎陵县委浏览次数:字体:[ ]

  关于刘继承 李军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炎委干〔2017〕8号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据2016年9月5日株组干〔2016〕30号文件通知,经市委同意:
  刘继承同志任炎陵县委组织部部长;
  免去李军同志的炎陵县委组织部部长职务。


  中共炎陵县委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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