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谷兢兢 吴新勇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炎政人〔2016〕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炎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谷兢兢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吴新勇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炎陵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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