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皮亮钦同志辞去炎陵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炎常人发〔2016〕12号
2016年9月18日炎陵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决定: 接受皮亮钦同志辞去炎陵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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