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谭小武 罗浪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炎委干〔2016〕104号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据2016年5月10日株委干〔2016〕34号文件,经市委研究同意: 谭小武同志任炎陵县人民政府副调研员; 免去罗浪同志的炎陵县副县级干部职务。
中共炎陵县委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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