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子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炎陵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黄子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炎常人发[2016]2号
2016年1月22日炎陵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决定,
任命:
黄子奎同志为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段 宏同志为炎陵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罗亚敏同志为炎陵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袁志强同志的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唐玉萍同志的炎陵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潘新华同志的炎陵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段小钢同志的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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