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侯敏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30 14:36来源:炎陵县人大常委会浏览次数:字体:[ ]

  炎陵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侯敏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炎常人发〔2015〕11号


  2015年12月28日,炎陵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任命:
  侯敏娜同志为炎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蒋  瑜同志为炎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袁  姗同志为炎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  聪同志为炎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谭丽萍同志为炎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肖  慧同志为炎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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