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侯敏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炎陵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侯敏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炎常人发〔2015〕11号
2015年12月28日,炎陵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任命:
侯敏娜同志为炎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蒋 瑜同志为炎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袁 姗同志为炎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 聪同志为炎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谭丽萍同志为炎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肖 慧同志为炎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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