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卫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黄卫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炎委干〔2015〕33号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县委决定:
黄卫兵同志任霞阳镇党委委员、书记;
徐永前同志任霞阳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水口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段秀军同志任霞阳镇党委委员;
谭爱辉同志任霞阳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政协工作联络处主任;
何永红同志任沔渡镇党委委员、书记;
唐勇斌同志任沔渡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龙溪乡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唐根武同志任沔渡镇党委委员;
廖媛香同志任沔渡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政协工作联络处主任;
叶敏亮同志任十都镇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龙溪乡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彭聪林同志任十都镇党委委员、副书记;
邱佐军同志任水口镇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下村乡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项声羽同志任水口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政协工作联络处主任;
张爱军同志任鹿原镇党委委员、书记;
张志勇同志任鹿原镇党委委员、副书记;
胡泽民同志任鹿原镇党委委员;
邝菊香同志任鹿原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政协工作联络处主任;
谭翠云同志任垄溪乡党委委员、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职务;
罗剑锋同志任垄溪乡党委委员、副书记;
李 琦同志任垄溪乡党委委员;
张剑勇同志任垄溪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政协工作联络处主任;
刘晓斌同志任策源乡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船形乡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刘天喜同志任策源乡党委委员、副书记;
何建光同志任策源乡党委委员;
陈建平同志任下村乡党委书记;
古青林同志任下村乡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龙溪乡党委委员职务;
尹志峰同志任中村瑶族乡党委委员、书记;
欧阳剑同志任中村瑶族乡党委委员、副书记;
扶学勇同志任中村瑶族乡党委委员;
张 林同志任中村瑶族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政协工作联络处主任;
张 魏同志任船形乡党委委员、书记;
蔡 敏同志任船形乡党委委员、副书记。
免去:
饶胜志同志的十都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陈明兴同志的十都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刘俊鸣同志的十都镇党委委员职务;
唐卫红同志的水口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杨红喜同志的水口镇纪委书记、党委委员、政协工作联络处主任职务;
罗晓松同志的龙溪乡纪委书记、党委委员、政协工作联络处主任职务;
江祥华同志的策源乡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罗亚敏同志的策源乡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刘李德同志的策源乡党委委员职务;
谭德斌同志的船形乡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因乡镇区划调整和工作需要,上述涉改原乡镇相关人士的党内职务、政协联络处主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另行文。
中共炎陵县委
2015年12月2日
关闭本页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