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秋明同志退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5 15:21来源:中共炎陵县委浏览次数:字体:[ ]

  关于李秋明同志退休的通知
  炎委干〔2015〕32号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据2015年11月1日株委干〔2015〕152号文件通知,市委同意:
  炎陵县政协原主席李秋明同志退休。


  中共炎陵县委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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