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支国等同志职务免职的通知 炎政人〔201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院农场,九龙社会事务管理局,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李支国同志的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免去尹一平、陈鹏同志的县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炎陵县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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