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支国等同志职务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8 10:14来源:炎陵县人民政府浏览次数:字体:[ ]

  炎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支国等同志职务免职的通知

  炎政人〔201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院农场,九龙社会事务管理局,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李支国同志的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免去尹一平、陈鹏同志的县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炎陵县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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