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石明同志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3 10:32来源:中共炎陵县委浏览次数:字体:[ ]

  关于陈石明同志免职的通知
  炎委干〔2015〕27号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县委决定:
  免去陈石明同志的十都镇党委委员职务。


  中共炎陵县委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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