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文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炎委干〔2015〕15号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据2015年5月6日株委干〔2015〕53号文件通知,经市委研究同意: 吴文静同志任炎陵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 许志汉同志的炎陵县委常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宁伟豪同志的炎陵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中共炎陵县委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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