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刘正平同志辞去炎陵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决定 炎常人发〔2015〕1号
2015年4月3日炎陵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正平同志辞去炎陵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报炎陵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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