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新华同志退休的通知 炎委干〔2015〕1号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据2015年1月1日株委干〔2015〕1号文件通知,市委同意: 炎陵县政协原副主席朱新华同志退休。
中共炎陵县委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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