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新华同志退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2-03 15:50来源:中共炎陵县委浏览次数:字体:[ ]

  关于朱新华同志退休的通知
  炎委干〔2015〕1号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据2015年1月1日株委干〔2015〕1号文件通知,市委同意:
  炎陵县政协原副主席朱新华同志退休。


  中共炎陵县委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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