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左钟敏等同志任职的通知炎常人发〔2014〕4号
2014年6月25日,炎陵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通过决定 任命: 左钟敏同志为炎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谭剑阁同志为炎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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