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刘慧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炎常人发〔2014〕3号
2014年4月25日,炎陵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决定 任命: 刘 慧同志为炎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胡斯扬同志为炎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廖明智同志的炎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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