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慧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8 16:08来源:炎陵县人大办公室浏览次数:字体:[ ]

炎陵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刘慧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炎常人发〔2014〕3号

  2014年4月25日,炎陵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决定
  任命:
  刘  慧同志为炎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胡斯扬同志为炎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廖明智同志的炎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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