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廖秀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炎陵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廖秀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炎常人发〔2013〕12号
2013年12月30日,炎陵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过任命:
廖秀华、晏建彬、黄兰、胡黎民、陈铎林、龚德安、文国华、尹剑文、曹燕、张彦、张艳、张文华、谭文武、霍科华、刘琦、江明浪、张志凌、谭焙桓、李学峰、李冬阳、何平生、李思思、彭红春、邹艳文、范辉玲、刘湘、刘方成、段小云、何斌存、唐鹏等30位同志为炎陵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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