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宇同志任职的通知 炎委干〔2013〕31号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据2013年5月24日株纪干函〔2013〕18号文件通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 唐宇同志任中共炎陵县纪委常委。
中共炎陵县委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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