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伟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炎委干〔2013〕29号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据2013年6月2日株委干〔2013〕40号文件通知,经市委研究同意: 宁伟豪同志任炎陵县委委员、常委; 彭澎同志任炎陵县委委员、常委(挂职二年)。 免去欧阳权同志的炎陵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中共炎陵县委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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