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史建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炎常人发〔2013〕5号
2013年4月25日,炎陵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史建平同志为炎陵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名开同志为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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