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刘留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炎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留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炎政人〔201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院农场,九龙社会事务管理局,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刘留燕同志任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曾祥开同志任县监察局派出第一监察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唐 荡同志任县监察局派出第二监察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威灵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谷满仓同志任县应急工作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跃玲同志任县旅游局局长;
陈建伟同志任县规划局局长;
尹一平同志任县规划局副局长(机构升格);
江剑波、陈 鹏同志任县规划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生民、唐 群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朝鸿同志任县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丁俊龙同志任县供销联社副主任;
段 翔同志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红卫同志任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经理(试用期一年);
肖爱国同志任县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尹剑文同志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罗辉华同志任县九龙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企业服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 琦同志任县炎帝陵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邱电新同志任县水利水电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水土保持局局长职务;
饶红明同志任县水土保持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唐海洋同志任县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免去其县河东灌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海英同志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杨武斌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洪平同志任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尹志刚同志任县园林绿化管理局(湘山森林公园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尹忆发同志任县青石冈国有林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石 明、黄有勇同志任县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胡光雄、邓明良同志任县政务中心副主任;
袁力生同志任县粮食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海南同志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申红英同志任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邓小军同志任县市场服务中心主任;
钟志文同志任县农村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谭 艳同志的县旅游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天喜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段德华同志的县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免去陈 果同志的县商务局(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邱华丽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江祥华同志的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于跃酃同志的县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职务;
免去张 嵩同志的县九龙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企业服务科科长职务;
免去曾志康同志的县发电公司经理职务;
免去肖柏松同志的县青石冈国有林场副场长职务;
免去金爱斌同志的县园林绿化管理局(湘山森林公园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唐 军同志的县市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唐建勇同志的县农村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文英同志的县炎帝陵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炎陵县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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