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炎陵县委关于黄建中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18 10:04来源:中共炎陵县委浏览次数:字体:[ ]

  关于黄建中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炎委干〔2013〕4号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据2012年11月5日株委干﹝2012﹞123号文件通知,经市委研究同意:
  黄建中、谷早君同志任炎陵县委常委;
  谭新林同志任炎陵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免去其炎陵县九龙工业园党工委书记(兼)职务;
  何美存同志任炎陵县九龙工业园党工委书记;
  张若平、王衡酃、王爱祖同志为炎陵县正县级干部;
  罗浪同志为炎陵县副县级干部(试用期一年);
  刘力同志不再为炎陵县副县级干部;
  龙志奇同志不再为炎陵县副县级干部。
  免去:
  刘会才同志的炎陵县委政法委书记(兼)职务。


  中 共 炎 陵 县 委   
  201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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