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炎陵县委关于黄建中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黄建中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炎委干〔2013〕4号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据2012年11月5日株委干﹝2012﹞123号文件通知,经市委研究同意:
黄建中、谷早君同志任炎陵县委常委;
谭新林同志任炎陵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免去其炎陵县九龙工业园党工委书记(兼)职务;
何美存同志任炎陵县九龙工业园党工委书记;
张若平、王衡酃、王爱祖同志为炎陵县正县级干部;
罗浪同志为炎陵县副县级干部(试用期一年);
刘力同志不再为炎陵县副县级干部;
龙志奇同志不再为炎陵县副县级干部。
免去:
刘会才同志的炎陵县委政法委书记(兼)职务。
中 共 炎 陵 县 委
201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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