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刘立琼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31 09:18来源: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浏览次数:字体:[ ]

  炎陵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刘立琼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炎常人发〔2013〕3号


  2013年1月22日,炎陵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任命:
  刘立琼同志为炎陵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潘勇勇同志为炎陵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段小文同志为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唐妙琳同志为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陈文娟同志为炎陵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芳林同志为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海平同志为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2013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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