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炎陵县委员会关于余永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政协炎陵县委员会
关于余永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炎协发[2012]12号
根据中共炎陵县委[2012]41号文件和中共炎陵县政协党组[2012]4号文件的提名,七届政协二十九次常委会协商决定:
余永红同志任政协炎陵县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
李红艳同志任政协炎陵县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
戴友萍同志任政协炎陵县委员会联谊法制群团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刘时雨同志的政协炎陵县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职务;
孟秋香同志的政协炎陵县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201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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