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炎陵县委员会关于余永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9 08:41来源:政协炎陵县委员会办公室浏览次数:字体:[ ]

 

 政协炎陵县委员会

关于余永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炎协发[2012]12

 

   根据中共炎陵县委[2012]41号文件和中共炎陵县政协党组[2012]4号文件的提名,七届政协二十九次常委会协商决定:
  余永红同志任政协炎陵县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
  李红艳同志任政协炎陵县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
  戴友萍同志任政协炎陵县委员会联谊法制群团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刘时雨同志的政协炎陵县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职务;
  孟秋香同志的政协炎陵县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201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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