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卢建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5 08:45来源:炎陵县人大常委会浏览次数:字体:[ ]

炎陵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卢建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炎常人发〔20128

  2012年10月31日炎陵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决定
  任命:
  卢建华同志为炎陵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海平同志为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吴晓波同志的炎陵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201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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