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欧阳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炎委干〔2012〕29号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据2012年6月26日株委干[2012]74号文件通知,经市委研究同意: 欧阳权同志任炎陵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王中凡同志的炎陵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中共炎陵县委 201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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