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叶瑞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炎协发[2012]11号
根据中共炎陵县委[2012]11号文件和中共炎陵县政协党组[2012] 1号文件的提名,七届政协二十七次常委会协商决定: 叶瑞祥同志任政协炎陵县经济科技委副主任; 刘淑琼同志任政协炎陵县学习文史委副主任。 免去: 叶瑞祥同志政协炎陵县学习文史委副主任职务; 刘淑琼同志政协炎陵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201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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