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炎陵县委关于刘正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刘正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炎委干〔2012〕4号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织:
县委决定:
刘正平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书记;
饶祥明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书记;
方小林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肖思寒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免去:
龙志华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章文才同志的县委统战部部长、政协炎陵县委员会党组副书记、成员、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勇明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邹建平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中共炎陵县委
201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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