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炎陵县委关于刘正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07 16:48来源:中共炎陵县委浏览次数:字体:[ ]

关于刘正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炎委干〔2012〕4号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织:
  县委决定:
  刘正平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书记;
  饶祥明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书记;
  方小林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肖思寒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免去:
  龙志华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章文才同志的县委统战部部长、政协炎陵县委员会党组副书记、成员、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勇明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邹建平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中共炎陵县委   
  201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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