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刘正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炎陵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刘正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炎常人发[2011]20号 刘正平同志为炎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饶祥明同志为炎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肖思寒同志为炎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龙志华同志的炎陵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职务。 王勇明同志的炎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邹建平同志的炎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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