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骆先平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炎委干〔2011〕57号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织:
接2011年10月19日株组干函[2011]39号通知:
骆先平、龙志奇同志为炎陵县副县级干部。
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中共炎陵县委
2011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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