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政人[2011]3号
炎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谷兢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谷兢兢同志为炎陵县监察局副局长。
免去:
段玫玫同志的炎陵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张志勇同志的炎陵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二0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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