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谷兢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08 16:40来源:炎陵县人民政府浏览次数:字体:[ ]

炎政人[20113


炎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谷兢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谷兢兢同志为炎陵县监察局副局长。

免去:

段玫玫同志的炎陵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张志勇同志的炎陵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0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关闭本页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