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古业民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1 11:10来源: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浏览次数:字体:[ ]

炎常人发[2011]03号

炎陵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免去古业民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2011年1月5日炎陵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决定,免去:
古业民同志的炎陵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朱建华同志的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1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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