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崔家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22 15:22来源: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次数:字体:[ ]

 

炎政人〔20102


 

炎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崔家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崔家盛同志为县旅游局局长(兼);

  艳同志为县旅游局常务副局长(正科职);

古业明同志为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

万南春同志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杨红兵同志为县桃源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神农谷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局长;

廖雄斌同志为县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廖俊文同志为县监察局派出第一监察分局局长;

杜志亮同志为县监察局派出第二监察分局局长;

  玲同志为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

兰石林同志为县供销联社副主任;

彭卫华同志为县公安局副局长;

倪小刚同志为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国军同志为县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跃华同志为县林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邱华丽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郑龙辉同志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尹一平同志为县规划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冯 帅同志为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经理(试用期一年);

唐巨南同志为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罗亚敏同志为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文忠同志为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房石平同志为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宁同志为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

唐松柏同志为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余文辉同志为县公安局霞阳派出所所长;

刘永平同志为县公安局炎帝陵派出所所长;

叶定华同志为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卫平同志为县公安局沔渡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毅同志为县公安局神农谷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崔品亮同志为县公安局三河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谭远强同志为县公安局水口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朱小虎同志的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职务;

  勇同志的县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陈唐健同志的县神农谷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朝安同志的县公安局霞阳派出所所长职务;

谭楚建同志的县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万文华同志的县农村社会保险局局长(兼)职务;

张志雄同志的县文化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倪小刚同志的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兴祥同志的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周海鸥同志的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智勤同志的县公安局鹿原派出所所长职务。

 

 

 OO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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