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崔家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炎政人〔2010〕2号
炎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崔家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崔家盛同志为县旅游局局长(兼);
谭 艳同志为县旅游局常务副局长(正科职);
古业明同志为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
万南春同志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杨红兵同志为县桃源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神农谷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局长;
廖雄斌同志为县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廖俊文同志为县监察局派出第一监察分局局长;
杜志亮同志为县监察局派出第二监察分局局长;
谭 玲同志为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
兰石林同志为县供销联社副主任;
彭卫华同志为县公安局副局长;
倪小刚同志为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国军同志为县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跃华同志为县林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邱华丽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郑龙辉同志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尹一平同志为县规划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冯 帅同志为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经理(试用期一年);
唐巨南同志为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罗亚敏同志为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文忠同志为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房石平同志为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唐 宁同志为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
唐松柏同志为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余文辉同志为县公安局霞阳派出所所长;
刘永平同志为县公安局炎帝陵派出所所长;
叶定华同志为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卫平同志为县公安局沔渡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梁 毅同志为县公安局神农谷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崔品亮同志为县公安局三河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谭远强同志为县公安局水口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朱小虎同志的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职务;
唐 勇同志的县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陈唐健同志的县神农谷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朝安同志的县公安局霞阳派出所所长职务;
谭楚建同志的县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万文华同志的县农村社会保险局局长(兼)职务;
张志雄同志的县文化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倪小刚同志的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兴祥同志的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周海鸥同志的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智勤同志的县公安局鹿原派出所所长职务。
二O一O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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