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委干〔2010〕26号
关于骆先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织:
县委决定:
骆先平同志任县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书记,免去其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
唐之乐同志的县总工会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中共炎陵县委
2010年3月28日
中共炎陵县委办公室 2010年6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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