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廖俊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炎委干〔2010〕16号
关于廖俊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织:
县委决定:
廖俊文同志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第一工作委员会书记、正科级纪律检查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鹿原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杜志亮同志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第二工作委员会书记、正科级纪律检查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企业发展促进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黄明辉同志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第一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邹厚晴同志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第一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县农业局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罗 莹同志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第二工作委员会副科级纪律检查员,免去其东风乡党委委员职务;
罗建群同志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第一工作委员会副科级纪律检查员(试用期一年);
唐 宇同志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第二工作委员会副科级纪律检查员(试用期一年);
张志雄同志任县文化体育局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文化体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免去:
马 玲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组长职务;
饶胜志同志的县教育局纪委书记职务;
张冶荣同志的县科学技术局纪检组长职务;
周云生同志的县民政局纪检组长职务;
秦秋华同志的县财政局纪检组长职务;
张文敏同志的县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职务;
刘彩东同志的县建设局纪检组长职务;
李创生同志的县交通局纪检组长职务;
邓爱志同志的县林业局纪委书记职务;
唐耀伟同志的县水利水电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兰石林同志的县供销联社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中共炎陵县委
中共炎陵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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