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常人发[2010]07号
炎陵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曹小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10年4月2日炎陵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任命:
曹小兰、吴先智、余建英、潘琼程、戴萍艳、霍保华、唐曦等七位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2010年4月6日
炎陵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0年4月6日印发
关闭本页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