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委干〔2010〕13号
关于万月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组织:
接2010年1月29日株委干[2010]24、29号文件通知,经市委研究同意:
万月华、陈书德同志为炎陵县正县级干部(试用期一年);
霍志刚同志为炎陵县副县级干部。
中共炎陵县委
2010年2月10日
中共炎陵县委办公室 2010年2月10日印发
关闭本页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