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委干〔2010〕12号
关于增免县七届政协常委和政协委员的通知
县政协党组:
你们报来的《关于增免县七届政协常委和政协委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们所报有关增免县七届政协常委和政协委员的人事调整方案。另根据工作需要,增补霍志刚同志为七届政协委员、常委。请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进行增免。
中共炎陵县委
2010年2月2日
中共炎陵县委办公室 2010年2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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