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谢协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2-09 11:29来源:浏览次数:字体:[ ]

炎委干〔201011


关于谢协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县委决定:

谢协农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范洪奇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免去其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霍志刚同志任政协炎陵县委员会党组成员。

免去:

万月华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陈书德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职务。

 

 

中共炎陵县委

201022

 

中共炎陵县委办公室  20102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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