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委干〔2010〕6号
关于朱自能等同志退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党组织: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和《公务员法》有关精神,县委同意教育局朱自能、建设局古香娥同志2010年1月31日退休,退休工资从2010年2月1日起执行。请做好思想工作并按时办理退休手续。
中共炎陵县委
2010年2月1日
中共炎陵县委办公室 2010年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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